我市下发《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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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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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市委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法治建设的职责和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昆明建设,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昆明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委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委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试行)的通知>》(昆法建办〔2008〕11号),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履行法治昆明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深入推进工作开展。
法治昆明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1月和4月先后两次下发文件,就各单位在法治昆明建设工作中的分解职责向各成员单位征集意见。办公室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综合意见后草拟完成了《中共昆明市委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征求意见稿)》,8月报请市委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本《职责》的下发规范了我市法治昆明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必将对下一步我市法治昆明建设工作及依法治市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