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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
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时,承租人该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
2015年9月20日
来源:
昆明房产律师
http://www.kmfclawyer.com/
租赁期间,因房屋出现缺陷而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同时报区主管机关备案。
出租人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承租人可报请区主管机关即时进行核查,经同意后可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
出租人与承租人对前述所称缺陷发生争议时,可请求有关部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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