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208711324
首页
律师简介
房产动态
房屋产权
二手房屋
房产买卖
房屋租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房产纠纷

房产动态房屋产权二手房屋房产买卖房屋租赁城市规划地产开发租房知识房产法规土地征收房产纠纷房产案例保障性住房律师动态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208711324
联系人:罗毅
云南 昆明

共有房产纠纷的解决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20日   来源: 昆明房产律师     http://www.kmfclawyer.com/

双主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理按价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处理。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昆明房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20871132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