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9月25日宣布,9月26日起执行房地产市场限购政策,拥有一套住房的外地家庭禁止来宁买住房,有2套房的南京家庭禁止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控我市房地产市场实施主城区限购措施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稳定房地产市场,在前期“控房价、控地价”的基础上,对主城区实施住房限购措施:一、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鉴证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这一通知自2016年9月26日起执行。